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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放火潑漆恐嚇 恐怖情人判刑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一名男子與同居女友分手後,傳簡訊、潑漆恐嚇女方,甚至射拉炮放火。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等罪,分別判他3年10個月徒刑和拘役120日。

判決指出,這名男子與前同居女友為了小孩生育問題鬧翻。男子竟在去年接連傳簡訊恐嚇「不接電話就等著收屍」「想讓我死就讓你全家陪葬」,還跑到女方家門外咆哮潑漆,並射擊拉炮引發火勢,嚇得女方報警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男子坦承犯行,但辯稱是因渴望家庭與小孩,受到精神疾病和環境汽車貸款彰化溪湖汽車貸款影響信用貸款房貸試算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無法控制情緒才犯案。

但法官調查後認為,男子犯案時仍有辨識行為違法能力,考慮他不思理性溝通,騷擾恐嚇女方及家人,還罔顧他人生命放火,事後也沒有和對方達成和解,依照公共危險罪判刑3年10個月;至於恐嚇危害安全等部分判處拘役12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41022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放火潑漆恐嚇-恐怖情人判刑-103145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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